电影《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中,有这样一首歌出现了三次:第一次,在电影开始的时候,主角 Llewyn Davis 播放了一张他和已故同伴 Mike Tinkin 合作的唱片,里面响起了两把吉他、曼陀林和小提琴伴奏的这首歌。
第二次,是在主角的资助人、一个教授家的晚餐上,Llewyn Davis 又唱起了这首歌。
教授的妻子刚和了两句 Mike 的声部,触到主角的爆点,使得这场聚会不欢而散。
第三次,是电影结尾主角在 Gaslight 酒吧的告别演出上:
他这样解释了什么是民谣:“如果一首歌既不够新潮,也永远不会过时,它就是一首民谣。
”然后自己弹吉他自己演唱的,就是我们在广播开头听到的这首《永别之歌》(Fare Thee Song),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首起码108岁、历久弥新的民谣。
1909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搜集民间音乐的民族音乐学者 John Lomax(记住这位美国的王洛宾,当然他的成就要高很多很多~ 他是“美国民谣”起源的核心人物,以后我们单独讲他)来到休斯顿一个河边的筑提工地,在劳工的窝棚中,找到了一位名叫 Dink 的黑人女性。
Dink 喝完他给的杜松子酒,开始一边洗衣服一边唱歌。
Lomax 录下了这首歌,并称之为《丁克之歌》(Dink's Song,意为丁克唱的歌)。
1934年,这首歌被发表在 Lomax 父子出版的《美国民谣歌曲集》(American Ballads and Folk Songs)中。
如果我有像诺拉的鸽子一样的翅膀我要飞过那条河去向我爱的那个人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那是一个清晨下着细雨在我心脏周围隐隐作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想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他移动身体就像一门大炮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在一个不会太远的早上你叫我的名字我就离去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于每句歌词的结尾都 Fare thee well, O Honey, fare thee well,所以这首歌也被称为《告别之歌》或是《永别之歌》。
可惜的是,Lomax 最初的录音没有保存下来。
我们能听到的最早录音,是1942年由 Josh White 伴奏、Libby Holman 演唱的,这个版本更多沾染了那个时代的爵士风味:https://v.qq.com/x/page/t13247ofrcu.html到了五六十年代,美国民谣复兴。
“民谣之父”Pete Seeger 经常演唱这首歌。
虽说由一个弹着班卓琴的白人来唱也“正宗”不到哪去,但在留下的录音中,这个1957年的现场版很有意思,Pete Seeger 把 Lomax 录音的故事完完整整讲了一遍:https://v.qq.com/x/page/o13240syym5.html其他民谣复兴运动的主将如 Bob Dylan、Joan Baez、Odetta 和 Ramblin' Jack Elliott 也都唱过这首歌,我们分别剪了一句到音频中。
如果听得凌乱,可以去文末“阅读原文”的网易云中收听完整歌曲。
这是 Dave Van Ronk(电影主角的原型)的“感冒版”:https://v.qq.com/x/page/i1324yx1sam.html就是在这张专辑的唱片封套的说明文字(Liner notes)里,他说了这番话:“Probably the best piece of singing as such I've ever done on record. I had a nasty flu when we cut this one, and my voice had gone pre-laryngitic. This had the effect of opening up an octave valve I didn't even know I had. The next day I couldn't talk, let alone sing.”在 Dink 演唱的原版歌词中,还有和“围裙”(Apron)相关的三段:我把围裙穿得低你就来到我门前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我把围裙穿得高你却不过我的门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围裙穿到下巴上路过我的门你也不会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围裙穿得低”到“围裙穿得高”,就是怀孕到意思;而“围裙穿到下巴上”(Now my apron is up to my chin)可能是指用围裙擦眼泪。
在另一首年代同样久远的民谣《粗心的爱》(Careless Love)中,也有类似的歌词:Once I wore my apron lowI couldn't scarcely keep you from my doorNow my apron strings don't pinYou pass my door and don't come in所以,《丁克之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爱上一个高大的男人,并怀了他的孩子。
但男人不愿意对孩子负责,冷落她、对她视而不见。
她为此哭泣,后悔当初没听妈妈的话。
但她还是爱着这个男人,不忍和他分别,一遍一遍和他说“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
而在《醉乡民谣》中,为了配合电影内容,Oscar Isaac 和 Marcus Mumford 合唱的版本(就是电影中第一次出现、收在 IF WE HAD WINGS 唱片中的那首)则使用了另外两段歌词:Bloody river was muddy and wild血腥之河泥泞又狂野Can't give a bloody for my unborn child不能让我没出生的孩子遭殃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Sure as a bird flying high above就像鸟儿一定会在天上高飞Life ain't worth living without the one you love如果没有爱的人生命不值得活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我想说的是,这就是民谣的歌词。
它可以根据场景即兴增减,可以改变人称方便演唱。
和 Dink 一样,每个演绎者都有他/她当下的版本。
比如接下来 Jeff Buckley 的这个摇滚现场版,电吉他即兴的加入使歌曲长达11分钟。
我们能听出他对歌曲的理解——加入愤怒和嘲弄后的演绎:http://music.163.com/#/song?id=18604726
这首 Dink 唱的歌,1909年录制、1934年出版、经过爵士年代的演绎、经过民谣运动的复兴、经过摇滚巨星的演绎,经过108年一直流传到现在,我们还能感受到那个在河边洗衣服唱歌、悲叹爱人不在的黑人女性的心情。
所以我们说它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民谣。
来自“美国民谣”《什么样的歌才是一首民谣?
|Fare Thee Song (Dink's Song)》我们是一个广播节目!
在这里可以听到女主播的BB:网页云音乐:美国民谣 http://music.163.com/#/dj?id=909100121微信公众号:美国民谣(talkingfolks) https://mp.weixin.qq.com/s/AgPkAQ-ghf9lqri8suu-xw
我觉得,这是一部关于告别的电影。
勒维恩说,“如果一首歌既不是新歌也不会过时,那它就是民谣”。
没错,电影里的所有歌曲,除了那首令人忍俊不禁的《拜托啦,肯尼迪先生》是设定在60年代初之外,其他歌似乎不论放在当时还是今天,都是令人醉心的富有诗意的小品。
整张原声带先于电影很久就发行了,单独听也绝对是非常上乘的民谣唱片。
虽然故事只是发生在三五天的时间里,但发生的各种破事真是把整个100分钟塞得满满当当,难怪勒维恩要说感觉已经过去好久了。
科恩兄弟的这部剧作是很打破常规的,编剧老师一定会跳出来说,你们这个人物怎么从头到尾都没变,这怎么行?!
我仿佛看见兄弟俩挥挥手,说,噢是这样么?
于是故意还拍了“一模一样”(镜头方面略有不同,台词一样)的头尾两段,让本就困顿的主人公更加陷入停滞不前的这一段人生。
大家都说这部电影是科恩兄弟目前为止最“温柔”的一部,所以这一头一尾相对有点突然的暴力外加雪夜开车的类似幻觉,是导演的“签名”。
相比其歌词的细腻,勒维恩在生活中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粗人。
隔三差五在上西区哥大教授朋友家借宿,夫妇俩把他当艺术家看待,不仅提供沙发,还有可口的晚宴——到头来,勒维恩不仅在饭桌上发火,还把人猫弄丢了。
而在格林威治村,同是民谣歌手但显然混得好很多的吉姆和珍小两口也是长期的沙发提供者,结果勒维恩爱上了珍(?
),还弄到她怀孕得偷偷堕胎。
当然勒维恩显然这事儿做了不止这一回,自己还有个从没见过面的两岁孩子,他开车经过那小镇,也只是犹豫了半秒。
最后总归家人是归宿,勒维恩的姐姐住在皇后区,总是收留他,结果勒维恩觉得“你们这些娱乐业以外的人都只是在‘刷存在感’”。
但他真的是个烂人吗?
他有什么选择呢?
放在普通人,你和我身上,遇见这些糟烂事总会喷出句“去你的吧,老子不干了”然后甩袖子走人。
而勒维恩连说声再见潇洒离去的权利都没有,好不容易真的觉得累了,想放弃民谣至少是一阵子,出海去换个生活方式,结果海员证竟然丢了。
几天下来,想来个了结的事一件都没做成,真是场漫长的告别。
勒维恩在片子里说了唯一一句“我爱你”就是给珍的。
他对珍的感情,我想并不是一夜不小心大肚那么简单。
但两个人对艺术和生活有着不同的态度和追求,注定无法在一起生活,更何况珍已经和吉姆在一起,事业稳定。
勒维恩或许本来想,我就默默地在她身边注视她,也是不错;结果发现,连自己一向鄙视的腹黑又功利的咖啡馆老板都上过珍,难怪大大咧咧的勒维恩一下就情绪失控。
卢瑟的旅行通常都是没有意义的,这一点真是直接让我想到去年我非常喜欢的另一部电影《弗兰西斯·哈》。
弗兰收到张新的信用卡于是冲动之下飞去巴黎过周末,没想到倒时差加安眠药让她整个睡过去了一半,友人电话也从来打不通,只能看了部《穿靴子的猫》之后悻悻地回到纽约,欠下一屁股债。
勒维恩搭便车去芝加哥结果路上司机竟然被警察抓走,好不容易到了之后深情来了一曲结果演出行老板只有一句“你这挣不了钱”。
音乐搭档麦克的自杀是勒维恩另一件放不下也不愿触及的事。
那首和他合唱的《如果我有翅膀》就成了情绪激发的关键,第一次是勒维恩在教授家找到唱片,开始放这首歌的时候,镜头里的他抱着不小心溜出来的猫乘着快车地铁飞速穿过上西区和中城,来到他的家——格林威治村。
60年代是民谣歌手风起云涌的年代,那时的歌曲不仅是音乐的成就更是历史的见证,时间的故事在歌词中讲述,可以说很多歌手都是诗人。
但也是这种背景下,太多的人想在歌坛跃跃欲试,而十个里面或许就有九个像勒维恩这样,有才华,但不顶尖;有抱负,但不坚定。
所以生活就像冬天的寒风,狠狠地给他们扇着耳光,麦克或许就是无力承受梦想被蹂躏的痛苦,一跃跳下了华盛顿桥。
而就自杀这件事,竟然还遭人吐槽。
(John Goodman真是太坏了。
)到了第二次,是勒维恩第一次情绪爆发,在教授家餐桌上。
餐桌众人坚持要他来一曲娱乐娱乐大家,而唱着这首歌的勒维恩终于是忍受不了了——自己事业不顺,搭档自杀,结果其他人还不尊重自己的职业,把他的歌当餐桌娱乐节目。
更何况触到麦克这根敏感神经(谁知道他怎么选了这首来唱),自然是受不了了。
而最后一次,是勒维恩折腾一大圈之后最终不得不回到煤气灯咖啡馆,常规曲目之后(从这之前一些其实就跟开头一模一样了),加上了单人版的这一首。
勒维恩比影片中其他任何歌都要唱得用力,唱得动情,不知道是不是这一曲结束之后,他可以放下对珍的感情,放下对麦克心中的阴霾呢。
而更甚,这首歌也可以是他对民谣音乐的告别——或许这之后,勒维恩会补办海员证,出海远行,不再回到咖啡馆和格林威治村。
当也有可能的是,勒维恩会继续有一阵没一阵地写下去、唱下去,几年、十几年之后,变成不朽的传奇。
电影到这里,完全地留白了,给观众自己引申的空间。
如果从音乐行业延伸开,到电影业,相信对这个行业体制的不满和讽刺,才是科恩兄弟真正想说的。
纽约电影节上,兄弟俩提到,自己现在能想拍何种题材的片子都有人支持,感到非常幸运。
的确,他们是美国独立电影的旗帜人物,拿下过金棕榈、奥斯卡,也有票房过亿的电影,可以说已是行业的佼佼者,自然各种资源信手拈来,不愁投资——而这是多少挣扎中的独立电影人想都不敢想的。
他们之中不乏才华横溢年轻有冲劲的创作者,却被现在电影行业这种名人至上金钱第一的规则紧紧压住,很可能最终就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事业。
而同时,他们对60年代那个新人辈出瞬息万变又才气四溢的格林威治村充满向往,影片中干净迷蒙的街道,简单却温馨的几间公寓,清贫却善良单纯的人们,都是他们对当时那小小的一片街坊的憧憬和想象。
(Adam Driver说他家是个垃圾窟结果进去一看,好得很嘛。
)华盛顿广场还是那个华盛顿广场,而现在的它已经被星巴克和麦当劳包围,烟雾缭绕的煤气灯咖啡馆或许早已消失在几十年时间的洪流里,但那些歌,那些人,我们可以用电影留下来。
最后是鲍勃迪伦的Farewell,那一天他从煤气灯下走出来,成为时代的声音。
无需多言,their music speaks. Oh it’s fare thee well my darlin’ true(就此作别了,亲爱的)I’m leavin’ in the first hour of the morn(天一亮,我就要出发)I’m bound off for the bay of Mexico(朝着墨西哥去)Or maybe the coast of Californ(或者加州的海岸)So it’s fare thee well my own true love(所以就此作别了,我最亲爱的)We’ll meet another day, another time(我们会在以后的某一天某一时重逢)It ain’t the leavin’(这不是永别)That’s a-grievin’ me(虽悲伤如我)But my true love who’s bound to stay behind(但我的爱人会在原地等待)Oh the weather is against me and the wind blows hard(连天气都与我作对,狂风呼啸)And the rain she’s a-turnin’ into hail(雨水肆虐不留情面)I still might strike it lucky on a highway goin’ west(我或许还能幸运地搭上高速路西去的车辆)Though I’m travelin’ on a path beaten trail(虽然现在我在破败的小道前行)So it’s fare thee well my own true love(所以就此作别了,我最亲爱的)We’ll meet another day, another time(我们会在以后的某一天某一时重逢)It ain’t the leavin’(这不是永别)That’s a-grievin’ me(虽悲伤如我)But my true love who’s bound to stay behind(但我的爱人会在原地等待) (另外,标题借用奥特曼的电影啦,其实两部片倒是没有什么太大关系...)http://emilyliangfilms.com/blog/
忽然想起汪国真的一首诗:也许也许,永远没有那一天前程如朝霞般绚烂也许,永远没有那一天成功如灯火般辉煌也许,只能是这样攀援却达不到峰顶也许,只能是这样奔流却掀不起波浪也许,我们能给予你的只有一颗饱经沧桑的心和满脸风霜大多数的我们大概活在这也许的可能性之中,而我则是确定无疑的活在这可能性之中。
常常会抱怨自己的命运,其实慢慢想想,自己也许,已然灿烂。
这真是部新颖的故事片。
银屏还没被打亮,就先听到了清吧里惯有的交谈声。
温情的歌声响起,这是1961年格林威治村的煤油灯酒吧(The Gaslight Cafe)。
勒维恩成功的演唱结束后,就被带去后巷揍了一顿。
这是个有天赋的歌手,却不断地搞砸他的生活。
勒维恩可怜又可恨。
他无家可归,甚至做不了招人喜欢的沙发客。
姐姐有意收留,他却不屑一顾。
纽约的严冬里他穿的是借来的外套,经纪人的偶尔的施舍还不够他糊口。
跟朋友的妻子简发生了关系,却连堕胎的钱都拿不出。
意外发现前女友却没有堕胎,带着他的孩子回去他找不到也去不了的老家去了。
他讨厌追名逐利,看不上追求稳定生活的歌手,觉得他们屈从了商业目的。
他不屑于循规蹈矩,在上西区待得浑身不自在,看不上学者,认为他们僵死可怜。
他不愿意拿自己的梦想去仅仅娱乐别人。
但勒维恩并非从来就是招人讨厌的可怜虫,勒维恩曾经有个一起做民谣梦的搭档。
纵然之前情况也不好,起码他不孤单。
两个年轻人在民谣路上跃跃欲试,真诚地表达自我却久久不被认可。
麦克最终承受不了压力选择了跳下华盛顿大桥。
留下勒维恩一方面愤世嫉俗,意气消磨,另一方面恨透了民谣的商业化。
真让人心酸。
他决定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到芝加哥找格罗斯曼碰碰运气。
坏运气继续,搭个便车车主死在了路上,大冬天从高速上辗转到芝加哥连袜子都是湿的。
终于见到了格罗斯曼,勒维恩深情的演唱却换来了“我不觉着这种歌能赚钱。
”格罗斯曼建议他找个搭档,说那才是民谣的潮流。
勒维恩终于要告别民谣了,最后一次来煤油灯唱歌攒钱,功利又猥琐的煤油灯老板告诉他简曾为了一次驻场的机会跟他上床,抱怨酒吧搞民谣这种没人听的垃圾还不够他房租,这帮歌手除了卖卖脸一文不值,彻底侮辱了他的民谣梦。
于是我们再一次来到片头的情节,听到勒维恩最后一次动情演唱了他和麦克一起唱过的歌,然后去后巷挨了顿揍。
影片到此结束。
整部影片中勒维恩几乎没有被赋予一丝希望,或者说是他的时代没有给他希望。
他的经历像电影院门前海报上写的那样——一场不可思议的真人版戏剧(A fantastic true-life drama)。
在那个时代和社会中,不懂民谣的看不上民谣,懂民谣的大多在想办法商业地开发民谣。
即使是已经有些名气民谣歌手,也大多都不得不小心做人,如履薄冰。
什么时代又不是如此呢?
又有多少勒维恩不为人知?
固执坚持梦想的勒维恩被时代甩开并不意外,导演科恩兄弟也仅仅允许观众同他一起体验他漫漫雪夜般痛苦的前行。
但在最后,当勒维恩走去后巷的时候,鲍勃迪伦上台演奏了他的《告别》(Farewell)。
就在1961年这年1月,年轻Zimmerman改名换姓,只身来到纽约,试图做个民谣歌手,同样饥寒交迫,还写下《谈起纽约》(Talkin’ New York)调侃自己。
另外,这也是部珍贵的怀旧片,更是上乘的音乐片,如果你也喜爱民谣乐。
“要是一首歌听上去不新也不旧,那它差不多就是民谣了。
”民谣源自百姓,是通俗音乐中尤其擅长表达思想的形式。
因此它不同于爵士或是摇滚,为了让观众更清晰地听到歌词,仅采取简单的乐器伴奏形式。
这份把自己的想法大声唱出来的坦诚因此显得格外动人。
三十年代是美国的红色十年,共产主义曾在美国红极一时。
从织工乐队(Weavers),特别是其中的Pete Seeger的歌曲中还能感到公会和集体主义给平民阶级带来的属于集体的温暖和热情。
但二战和冷战中这批左派民谣歌手被疏远和排挤,没人敢接近这帮异类。
直到五十年代末冷战的冰山开始融化,加上猫王以及一批黑人布鲁斯乐手相继淡出,民谣歌手又聚集在类似格林威治村这样的地方。
影片中很多时代独有的标签,比如Troy提到的“大兵Elvis Presley”自然不比提。
巴德·格罗斯曼的原型Albert Grossman是民谣史中最犀利的经纪人,手下的歌手不多但个个红遍世界,几乎左右了美国民谣音乐的发展。
勒维恩想最后碰碰运气的时候找的就是他。
影片中格罗斯曼提到的两男一女组合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Peter, Paul, Mary组合。
当时民谣组合是大趋势,格罗斯曼作为成功的经纪人准确地观察到了这个趋势,把三个人的名字改成了三个圣经中圣徒的名字,显然不会是愤青勒维恩的选择。
另外,片头片尾的煤油灯酒吧是当时纽约格林威治村最有名的演出民谣乐的酒吧之一,几乎所有美国最有名的民谣歌手都是从这里得到了关注。
当时的格林威治村汇聚了当时社会的边缘派或者说先锋派、反战民主派,包括以垮掉派为代表的先锋艺术家、各种同性恋、民谣歌手等。
去芝加哥路上的司机就是个垮掉派,深夜里他在无人的高速路边餐厅大声朗诵垮掉诗人彼得·奥洛夫斯基(Peter Orlovsky)的Clean Asshole Poem,很有超现实主义色彩。
歌手Troy虽然仍在服役,却坚定地反战,“连战争玩具都不支持。
” 最后是题外话,经查找发现Llywyn Davis的真实原型是Dave van Ronk,该片上映后又再次受到了关注,简直是《寻找小糖人》中的Rodriguez的翻版。
看到Jim&Jean家里满墙的民谣唱片,不禁痛心地想,那个时代里还有多少歌手掩埋在了时代里呢?
答案只能在风中了。
另推荐《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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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喵酱绝壁是电影核心演员!
神演技!
销魂的背影,深邃的眼神,灵动的身子,炸着一身黄毛从碟子里舔牛奶的时候,下面的费城大婶们的心全都化在一起不分彼此地“aww”出声。
我觉得这个选角非常成功。
选角的成功是票房的重要保证,要知道大婶是文艺片夺么重要的一个观众群!
抓住了大婶的心!
你们就抓住了一切!
这是电影的灵魂!
神来之爪!
咳咳……什么你们问其他的演员嘛伊萨克叔表演很好呀,就是一个活活的卢瑟。
活脱脱。
人穷没前途还忍不了嘴贱高能吐槽体质,那种“明知说了就会死欲言又止然后还是忍不了嘴贱死就死吧”的心情掌握相当到位。
还有芝加哥鞋子被雪弄湿了,在桌子底下偷偷脱鞋取暖的时候,当时瞬间觉得叔的表演天赋都长脚上了……穆里根演起小婊子来也很有长进,华盛顿广场郑重讨论要钱堕胎的时候十分像回事。
祝她早日脱离小白花角色。
古德曼老爷爷不说了,给别人一条活路嘛。
设定,场景什么的:明目张胆给纽约写情书简直太不要脸了,1号线开过79街66街哥伦布圈圈还都给站名特写。
60年代格林威治村真是令人向往……客厅睡满了流浪歌手呀,路上跑着哼哧哼哧流线型的汽车还有路上的老式风衣帽子大雨伞……还有不要对上西区友善的中产阶级这么刻薄嘛。
大家连猫头鹰形状眼镜框架都一样是要作死嘛。
与此同时芝加哥=一脚一泡脏雪冻成傻逼躲在火车站还被警棍赶的鬼地方。
导演这样真的好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进来了:活学活用摄影自拍技巧:其实我觉得里面歌儿都挺好听的,可是为什么乐文呆维斯一出来挠琴,大家都觉得立刻从卢瑟变身音乐小王子?
当当当!
我研究了半天,答案就是一定要暗背景加侧脸自然光,慢镜头进出丫!
只有一边脸,四十五度角光,气质蹭蹭长十斤没商量。
千万不要用头顶日光灯,除非追求的是“嗷嗷肯尼迪先生不要把我送到嗷嗷外太空的”蠢萌效果。
音乐方面:我啥也不懂,所以这方面就坐听各大神追本溯源,听的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挠啊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遏制不住想回家挠琴的心情!
But poor Queen Jane beloved lay cold as the stoneLay cold as the stone渣男其实也想着他的没出世的孩子好嘛(我觉得圣母病又犯了)而且天然呆的特洛伊唱起“俺离老家五百里来路漫漫哎”也好可爱。
还有啥:我觉得这个片子基本可以算是弗朗西斯夏的姐妹版(兄弟版?
)弗朗西斯爱跳舞,大维斯爱唱歌。
都是写大纽约的小卢瑟。
当然我们乐文更加卢瑟一点。
其实卢瑟都深深地渴望有朝一日变身买得起房堕得起胎的社会精英的。
好歹渴望一个卢瑟不用蹭沙发的大同世界。
但是世界上要是全是精英,想想多无趣呀。
想想我大纽约,有那些撞南墙撞到头破血流还是贼心不死的不靠谱青年在晃荡,其实就挺好的。
房价:布鲁克林那时候一栋房子只要115K!
请允许我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最近片儿真是多啊!
冬天放假回来就像饿成傻逼猛然发现冰箱里屯了好多好吃的一样!
幸福来得好突然!
Upon Steve Jobs’ death, Apple released a one-hour interview from 1994 with Jobs and a computer company called NeXT in memory of its creative father. As a very organized and self-aspired speaker, Jobs always gave the best composed yet inspiring interviews. However, unlike his powerful Stanford Commencement Speech which was about the pride of making history, the back-then already-succeeded Steve Jobs showed his rare humility. On his legacy, Jobs elaborated how Apple and Mackintosh were not Renaissance paintings that would last two centuries for people to admire, they would become obsolete and forgotten very quickly. He repeated the word ‘obsolete’ over and over, emphasizing how what he had done was just one thin layer of sediment in a mountain. People who are enjoying the scenery on top of the mountain would not know or remember the past or the buried. Only some rare geologists may come along and have an appreciative smile about the little obsolete layer he contributed. This humbling remark showcased how much of a visionary and perfectionist Steve Jobs was. It is the ultimate confession of a true artist. Jobs spent his entire life advocating his puristic idealism about the art of technology. Lucky for him, he did not have to make compromises. He made the exceptions into rules. As a survivor and a winner, he was grateful for being remembered by even an appreciative few.Not everyone is as lucky as Jobs.Certainly not the fictional folk singer Llewyn Davis in Coen brothers’ new film “Inside Llewyn Davis”. Llewyn Davis is not Dave Van Ronk even though the script is loosely based on Von Ronk's memoir. He is certainly not Bob Dylan despite of being in Greenwich Village in the 60s. Llewyn Davis is simply not real; or even if he is real, we will not ever have heard of him because he represents the musicians who struggle to make a living out of their dreams, who do not lack the talent but the luck. He is too stubborn in his pursuit of music, too unrealistic in his isolated existence and too lonely even for the cat (who, as it turned out ironically, is called Ulysses). I quite disagree with New Yorker’s interpretation on Coen brothers’ intention with the gloomy weather and constant snow. I don’t think the Coens are trying to make the audience feel sorry for Llewyn (he alienates himself almost perfectly), they merely show that Llewyn Davis is a choice, a consciously desperate yet uncompromised choice. The movie itself is written and directed out of that choice. It’s exquisitely comic yet carefully angry. Every now and then, the audience see hints of Coens’ applause to the folk singer with a cat. Even in John Goodman’s mocking comments on Llewyn’s music partner (who killed himself upon pressure of life):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You threw yourself off the Brooklyn Bridge, traditionally! George Washington Bridge? Who does that?” For the Best Director speech for “No Country for Old Man”, Joel Coen thanked people for “allowing [him and Ethan] to continue to play in their corner of the sandbox”. They are, at heart, just two peculiar film makers who got lucky. Llewyn Davis is the Bob Dylan who never succeeded, and the Coen brothers who didn’t make it. Inside Llewyn Davis lie the genuine, artistic endeavors that insist on its untainted vision; Inside Coen brothers, there is gratitude to luck and salute to persistence. A movie about folk music, “Inside Llewyn Davis” is Coens’ beautiful love letter to the tried, the failed and the uncompromised.
王后jane躺着分娩已有九天多直到她的女仆实在太累了,再也撑不下去,再也撑不下去。
“好女仆们,好女仆们,我的好女仆们你们能帮我剖开我的右腹,找到的的孩子吗”“噢不”女仆们哭道“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做的事,我们将派人去请亨利国王,听听他怎么说,听听他怎么说”亨利国王得知了,亨利国王来了他说:“我的王后,是什么困扰着你?
你的眼睛,看起来那么灰暗,看起来那么灰暗”“亨利国王,亨利国王,你愿意为我做件事吗?
你能剖开我的右腹,找到我的孩子吗”“噢不”亨利国王哭道“这是我永远不会做的事”“如果我失去了英格兰之花,我也将失去她的枝干”孩子诞生的那天,人们拉琴跳舞但亲爱的王后jane可怜地躺着,像块冰冷的石头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躺着当他对那个唱片人唱着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是何等煎熬呢?
岂不是和王后一样?
等待啊,等待啊,忍耐啊,忍耐啊,太久了,太漫长了,太长了,仆人们都累的精疲力竭了,好像快要撑不下去了,再也撑不下去,“好女仆们,好女仆们,我的好女仆们,你们能帮我剖开我的右腹,找到的的孩子吗?
”不正是他对那些唱片人的哀求吗?
那眼睛里仿佛看到太阳般温暖的未来,慢慢的慢慢的唱片人好像还是那般无动于衷,毫无波动。
他眼里的光芒在慢慢暗淡,慢慢的没有那种神采,慢慢的消散了脸上的笑意和眼睛里光芒。
他可能有过一丝后悔选择了唱这首歌,可能有些恨意唱片公司,可能有些落寞,可能有些零星的希望,可是这些在此刻在那句话再次脱口而出一切都已经消散殆尽了“你的歌声让我看不到未来”就像芝加哥的大雪一样寒冷,一样让人望眼一切皆白烟飘去,他身上的衣裳依旧单薄,连一件最廉价的大衣都没有,可是却好像不是想像那般冰冷刺骨,一个人冷太久了,是不是也会慢慢习惯寒冷,也会变得毫无波澜?
他现在可能有些羡慕那个王后,孩子诞生的那天,人们拉琴跳舞即使王后可怜地躺着,像块冰冷的石头,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躺着,可她还有那个孩子让人们铭记,去载歌载舞,欢声笑语,可是他呢?
可是他的孩子呢?
他的歌声呢?
他的作品呢?
在现实里是不会有人去记得,传唱,铭记。
因为他只是一个落魄贫困潦倒四处飘荡的,像个鬼魂一样平凡的尤因利斯,平凡的像他开车不小心撞到的那只流浪猫。
电影里当吉恩责怪他堕胎才几天就忘记了,他却恍惚一下,哦,原来才过几天啊,可是在他的世界那几天却是那样的漫长,漫长的让他觉得好像已经把一辈子该做的都做完了,该死去了啊,是啊,一个人在连最后的希冀,支柱都没有了,是不是一切都已停止,该死去了呢?
罗曼罗兰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当电影结尾在那个小酒吧里他还是唱着说着和电影开始之前一样的话时,你会发现原来他已经死去了。
死在了芝加哥那场大雪里。
如果一首歌不像是新的,也永远不会变老,那就是民谣。
拒绝小丑式李姐万岁影评,从我做起他真的是个烂人吗?
是。
全片看完你就会发现穆丽根公园开喷那段是全片唯二高光之一。
(另一个是小巷子里被正义大叔暴揍)CM和JT唱的五百里先往后稍稍。
他有什么选择呢?
作为一个60年代美国大城市白人男性,享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群体红利还想选择啥?
啥臭鱼烂虾都能选择当猫王的权力?
没出成海赖工会让他会员过期,赖他姐太勤快按他说的把箱子扔了,赖大胖子不给他退款,赖天赖地赖政府,我看他应该赖他妈 不该把他生出来。
真正无辜的是被他当众羞辱的俩老太太,和那两只猫。
他们招谁惹谁了摊上这么个忘恩负义的scum bag?
有脾气可以,问题是您才华配得上吗?
而且啥才华不才华,不过是给你捧场的人牛批罢了。
正是那批观众掌握了当今世界绝对的资本和话语权,才让这些他们消费的文艺作品产生天量溢价。
接近权力让一些人误以为他们拥有权力,刨除这些溢价,实际上他们并没比那些唱河南梆子的,敲凤阳花鼓的人民艺术家有才到哪去。
下木红宝书诚不我欺。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一个落魄的屌丝艺术家混成那损色是不敢有脾气的,有脾气的早饿死或者做肥皂了,然而60年代美国冠绝寰宇的工商业产值和横行除中苏以外五洲四海的绝对军力给了猪脚无与伦比的蜜汁优越感。
然后他反手就拿着这优越感嘲讽海员职员军人等圈外人仅仅是活着/被洗脑的杀人机器而已?
山巅之城,一叶知秋。
一部拍给北美+英联邦baby boom一代的怀旧挽歌居然能让那么多东亚发展中国家的伪中产精神布尔乔亚们品出共鸣挖出内涵也是令人大开眼界,可能科恩哥俩自己都没品出这么些层来。
之前咋没听说国内那么多垮掉一代乐迷呢?
黑胶没有也就算了,手机歌单可以拿出来让大家看看吗?
希望50年以后某个00后拍出来的主题为10年代北京某失败练习生的文艺作品也能让人感动得稀里哗啦的获奖无数。
中国电影加油,中国军工更要加油!
最后隔空回复一下很多遗憾这片为啥没在国内上映的铁憨们:
我从影院回来,坐在沙发上脱靴子,又是大雪。
我学艺术史的室友突然问了一句:“你说我如果下学期不学意大利语了会不会很无聊啊?
”我想了想她上学期背单词练发音时要死要活的表情,说:“大概不会吧。
”她说:“啊,人们总是在刚刚离开自虐的那段时间特别孤独。
”《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简单看来,就是讲的一个民谣歌手(folk song singer)自虐的故事。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也并不是自虐,只能是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Dave Van Ronk生的早了一些,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正比民谣的黄金时代早了那么十年。
影片非常巧妙而讽刺的通过几乎完全真实的民谣歌手Dave Van Ronk的故事告诉观众:一个有才华的loser(失败者)也是都是loser。
主角在小酒馆里的演唱并不能让听众欲罢不能;他连家都没有,提着吉他到处借睡沙发;他睡大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肚子,为了流产费甚至去做自己很不屑的和声;他永远不被当艺术家对待,被请吃一顿饭还要“献唱”一首;他千里迢迢的搭便车去芝加哥面试,只唱完一首歌便被否定了:“你肯定不是新手,不过你就是……不够好”。
这就是两个导演科恩兄弟的高明之处,其实如果换成任何其他的好莱坞导演,那么不能免俗的最后总会有一种黄金年代前夕梦想被无情的黑暗现实践踏的无奈,可是从头到尾的黑色幽默和粗口,最主要的是导演对其他小角色的选择,让人看完之后除了唏嘘,还有一种坦然:如果路就是这样走的,你还有选择么?
《醉乡民谣》观影全程就像是真的坐在了小酒馆里顶着昏暗的灯光喝一杯加冰的纯威士忌,几乎整首的Hang me, Oh hang me演绎很考验演员的功力。
即使是完全可以在三脚架上完成的对话筒的特写依旧由手持摄像机完成,很古朴笨拙的可爱,也是享受。
影片一开头的歌词就已经戳中泪点:Hang me, Oh hang me, I’ll be dead and gone. (绞死我,绞死我吧,我会死去,我会离去。
)那只来去自由,经常逃跑的棕色小花猫,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那个总是穿着美国士兵制服的对音乐纯粹对朋友简单热情的小歌手,那个总是叼着烟的最后不了了之的被交警抓走的前朋克歌手现司机,那个不计前嫌总是给Llewyn Davis留沙发,却逼着他在席间像廉价艺人一样献唱的教授……科恩兄弟其实娓娓道来一个无关梦想,关乎生活的故事,细细雕刻出来的确实一个年代。
最后的小酒馆里接替Llewyn Davis上台的正是鲍勃迪伦(Bob Dylan),美国数一数二知名的民谣歌手。
可是Lleywn Davis从小酒馆后门出来的时候还是被打了。
跟影片一开头他被打做呼应,似乎整个故事是个插叙,但科恩兄弟向来喜欢藏深意,也许这也预示着一个轮回——就像之前说的,有才华的loser,也是个loser——多么讽刺。
Llewyn是一个威尔士名字,这是他在搭车去芝加哥的时候在车上跟那个肥佬说的,那个只有在自己的朋克司机开车的时候才会戴着墨镜和帽子睡的像死过去一样,在Llewyn开车的时候却精神矍铄的跟他说话,似乎也是一种奇异的惜命的行为。
他知道了Llewyn的身份之后用手杖戳了戳他的吉他:“A folk song singer with a cat. What are you? A queer? (一个带着一只猫的民谣歌手,你干嘛的?
同性恋么?
)”Llewyn在大雪的芝加哥蜷缩着身子走在雪地里,鞋袜尽湿,被唱片经纪人干脆简单的拒绝了之后走在寒风中,他所有的家当只有一把吉他和一个包,他还要想法子回纽约去。
其实唱片经纪人还是某种程度上肯定了他的,经纪人坐下听他唱完了一首歌,说他只是不够好,也提出了可以跟其他人组乐队(其实还是做和声)的建议,但Llewyn拒绝了。
他坐在一家小饭馆里喝一杯咖啡喝到被人赶出来,睡在中央车站里被警察赶出来,芝加哥即使是艺术之都,可是哪里是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很难想象那样的芝加哥的话,笔者摘了一段白先勇写在《寂寞的十七岁》封面上的话:“年底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
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到处都是残年急景。
”Llewyn搭别人的车连夜开回新泽西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撞到了一只小猫,车上放着轻柔仙气的女声,他下车去检视,那女声从剧情声(diegetic sound)就这样自然的过度到了非剧情声(non-diegetic sound),小猫一瘸一拐的隐入下雪的森林里,皎洁的月光,被撞了一下居然还没有醒的车主,凛冽的天气,让这一切都好像是做梦,那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就像是Llewyn:没有死,就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有好多“成功人士”在后来被采访的时候都会被问到一个极其没水平的问题:你觉得那个时候的苦难对你来说是不是一种财富?
没有一种痛苦是美丽的,所有痛苦的根源都是丑恶扭曲的。
我们没有必要坐在成功之后的台阶上去缅怀那些穷困潦倒而不得志的日子,世界上的每个人年轻时都经历过这样的日子,有的穷途末路,有的甚至想要了断了自我,能真正从自己苦难的过往中坚毅的成长出来的人也还是万分之一的。
这也许是一种消极厌世的观念,可是毕竟如果每件事都像好莱坞描写的那样Llewyn跑去芝加哥之后就应该一曲成名,不仅一雪前耻生活富足,还提前开启了一个时代。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还是要走下去。
不过,如果没有经历过被痛打,被瞧不起,被不理解的生活,你还有这个自信坐下来谈论音乐这种灵魂一样的东西么?
民谣音乐的特点就是抒情,忧伤,令人思乡,《醉乡民谣》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用胶片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矫情的把民谣音乐从视觉上带给了观众。
醉乡民谣,在三月份开始去扫今年的奥斯卡颁奖季热门电影的时候,这部电影和《她》一样,光是名字就吸引住了我。
虽然说实际的英文名字 Inside Llewyn Davis,走近路易恩戴维斯普普通通。
我不大清楚我们对外国电影的中文译名是怎么采用的,但根据我的经验是好电影未必有好名字,有好名字的电影往往是好电影。
剧情片中,我向来非常喜欢以人物对白为核心,小人物小故事的电影。
像伍迪艾伦电影中的主人公神经质般絮絮叨叨,爱在三部曲这种几乎全是对白的小故事片子,或者是王家卫那种完全贴近小人物的个人情怀的片子,个体在这样的世界里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不是成为超级英雄的那种关注,而是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人”的关注。
从醉乡民谣的内容梗概里,我感觉应该是这种类型的片子。
片子讲的故事很简单,六十年代纽约格林威治村,民谣黄金时代的重要兴源地,主人公勒维恩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谣歌手,坚持追求自己的音乐梦,生活困顿四处依靠朋友的救济才得以勉强果腹,寄宿,流浪,卖唱,寻找着生活的出路,最后又重归原点。
在看片的过程中,我始终有一种心理在隐隐作祟,就是对某种结果的期望,期望到了后来主人公出人头地,上演一出丑小鸭复仇记之类的牛逼哄哄扬眉吐气的戏,就像武侠小说一样,主人公人微言轻不受武林高手待见最后扮猪吃老虎的戏码最是令人爽快。
看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到自己居然有那么迫切的期望,直到片尾才发现,导演根本没有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给出你想要的答案,然后我整个人就像走路踩空了一样失落落地傻掉。
转眼一想,才发现了这种期望。
而对于这种期望的反思,正恰恰符合了此电影的主题,不得不令人击节赞叹。
甚是嘲讽,一些人往往对嘲讽,贬低成功学和主流价值观,赞美那种所谓“追求自我和独立精神的品质”的话信手拈来,什么“这个电影表达了导演对当代美国主流价值观的讽刺,对于黄金时代艺术家们追求艺术,坚持追求独立精神的品质的赞美”云云轻浮之语,同时又做着自己的发财梦,成功梦。
不得志者未必都是值得敬重的人,因为更多的人虽同样是因为得不到主流价值的肯定和认同,也批判也讽刺也反抗,但实际仍旧是使用他们所批判和嘲讽的主流价值的逻辑,他们的目的只是使自己得到肯定而已。
即是以高尚之名,行苟且之事。
电影最出彩的地方可以说是前后呼应的对比,电影开始,男主在酒吧演唱完后出门被揍,淡出,进入回忆,典型的倒叙手法开头,很多外国电影都会用这样的开头。
到了故事结尾,到了回忆的节点,电影也交代清楚了男主为何被揍的缘故在酒吧嘲讽一位老太太的民谣表演。
但在这里导演用了一个我闻所未闻的方式处理了这一结尾,在机位角度,台词,人物动作上面做出小小的变动,事件仍然是片头男主被揍一事,在细节上却展现了差异,仿若一个轮回。
天呐,这寥寥几笔直接道出了男主命运的循环,整部片子已经不再是一个事件,一个生活的小小片段,而是构成了一个生活的全景。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这个人物的一生,或者说起码是他的年轻时代,潦倒困顿,面孔苍白,病怏怏的神情,被轻视,被可怜,悲观软弱中又是狂妄蔑视和坚定。
奥斯卡伊萨克的表演真棒,一看到他的神情你好像就差不多明白了他的性格。
在社交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loser,没有话语权,按我们现在的话来形容就是孤僻冷漠之类,所以他要么是软弱的老好人,要么是软弱的沉默者,愤怒不会是常态,悲哀才会成为经久的态度。
而我从片子中看到的,正是无力和悲哀,对于命运和人世的无力和悲哀。
不论勒维恩是怀才不遇的金子,亦或是天赋不足的loser。
即使毫无天赋,令人悲哀的也是上天赐予了你对民谣坚定的热爱。
勒维恩即使到了最后从芝加哥失败归来,各方人际关系糟糕透顶的时候,也没有展现出一丝丝的愤怒,咆哮,只是坐在桌前对凯瑞穆里根说,我真的累了。
这是理想主义者的悲哀。
(而那时候她对他说了全片中唯一一句温柔的话。
简直泪奔!
)人有对于他人认同的需要,对自我价值的肯定,这甚至是人内心非常核心和重要的心理驱动。
但如果不巧的是你偏产生了一个和主流价值观念相悖的观念,你思考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你屈从,坚持,抗拒,接纳,寻求归属,追寻自由,反思,茫然。
最后将肉体与灵魂奉上,献作真理的祭品,不论化作尘埃,抑或灰烬。
这是令人十分感动和敬佩的。
勒维恩坚持自己对民谣的见解和品位,对于商业化的意见置若罔闻,这其中渗透着他对人生价值的思索,如他的姐姐反问他为何不去寻找一个像样的工作,比如做一个船员,他回答”like Dad?”,父权权威的倒塌或许是他对传统权威不屈从的驱动力之一。
还有一处也特有意思,勒维恩反驳穆里根的价值观念说你知道吗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就是把人分为两种人的人。
这里我表示是悖论啊这不把自己搞入集合悖论的问题里去了= =。
昏暗的酒吧,民谣歌手,老派的人们谈天说地,狭小的租房,猫,手织深色毛衣,地铁里的目光,邻家女孩的长直发,潦倒的在路上,沙发客,天,多迷人,淹没在时代浪潮里是悲哀,错过的是遗憾,一切都过去了,化作迷人的光影了。
当初大概看了一下内容梗概后,我猜这可能是一部人物传记片,估摸着看完片后肯定需要看看背景资料之类的影评,但没想到的是,这其实是一部完全不需要看背景资料的人物传记片,正如电影导演科恩兄弟在接受外媒采访时的解释,本片并不是一个民谣歌手的传记片,而是一曲追忆1960年代民谣音乐黄金时代的挽歌。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导演说道,这才是影片真正的主题。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
如果你还为片子的结局或是你的处境感到遗憾,读这句话,读十遍。
2014.7.23
一个人不明白自己的缺点所在,只是顽固重复循环自我命运,是为悲剧。
我要在电影院看它 SIFF@大光明 14.6.21 心愿达成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啊,才华当不了饭吃的时候,尤其如此。
But I fell out of love with folk music
不知所谓。似乎永远都get不到科恩兄弟的点
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就是最好的科恩兄弟
是我喜欢的电影风格,但是里面的歌曲我喜欢的也就一两首,故事整体感觉也比较一般,只是loser的人生确实能让我产生共鸣...《Five hundred miles》可以单曲循环一整天。
原声无可挑剔的好听~~~ 其他的部分就不知道了...
Life of a loser who deserves it 看不出意义何在。Mulligan依旧面瘫好在戏份不多,打分都给优美的folk song和那只叫尤利西斯的猫
民谣一分钱也不care。片子看得堵人心口。那双跳过雪后,湿叽叽的鞋子,妈的真像穿上也受罪,脱下又太冷的,尴尬得要死的人生。
原来我真的是完全不喜欢民谣,全程无感觉,我真听不懂有啥好听的。sorry了~罪过了,我就是不喜欢,包括这电影
译名赞 歌难听 不过听到了《500miles》 也就是刘东明版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 还蛮亲切的药!And Carey Mulligan好难看啊 没了。
烟雾缭绕的文艺范儿,苦涩悲催的笑点,对于一个有梦想的loser,不肯妥协是勇气也是作茧自缚。
看到目前为止去年最好的“美国片”,前一半感激涕零妈的终于拍部我看得懂得片了然后Goodman就出来了,好在最后终于贴心解秘(三只动物的电影海报,猫名竟然是尤里西斯!),歌剧盲不知道撞车那段的背景是那只啊!?
做人做成这样,也没啥意思了。除去那些变态杀人犯,这个男主是我看过的最差劲的人。
得不到Coen Brothers的点。。从A Serious Man起就得不到。。
撸瑟儿的故事。即使歌唱得再好听,依旧是个失败者。可这就是生活不是么。画面色调很素很喜欢。环状结构很有意思。那只抢镜的猫也让人莞尔一笑。男主角在酒吧外被揍得趴在地上的时候,一个叫鲍勃迪伦的歌手正在酒吧里演唱……绝妙。四星半//20141227资料馆大银幕二刷
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的确是个可怕的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他妈的金钱。他妈的爱情。到头来它们总会让你难过的要命。——塞林格
71项奥斯卡。。。我能说什么,欣赏不来
没看明白,困哭了